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思政教育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實湖南省委省政府關于“我的韶山行”紅色研學的工作部署要求,充分發揮韶山革命紀念地培根鑄魂、資政育人作用,著力推動“我的韶山行”紅色研學高質量發展,打造新時代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特色品牌和大思政課樣板,并以此帶動引領全省思政教育、紅色研學蓬勃開展,積極探索大思政課的“湖南實踐”,根據省委賦予湖南省韶山管理局統籌“我的韶山行”紅色研學等核心資源和重點任務,負責“我的韶山行”紅色研學活動韶山革命紀念地范圍內的路線設計、課程打造、現場教學、人數調控等工作的職能職責,特制定本課程規范與組織實施辦法,并公布施行。
第一條 為規范本單位行為,確保公益目標的實現,根據《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
8月18日,省韶山管理局黨委副書記、局長張希慧主持召開局務會,傳達學習省委省政府相關會議精神,研究部署鞏固毛澤東廣場瞻仰活動軌跡化管理成果,提升全國愛國主義教育示范基地建設服務水平等相關工作。局黨委委員、副局長付維華、鄧文一出席,機關各處室、局屬各單位主要負責人參加會議。